一位上海市民的维权,将加拿大鹅推至风口浪尖。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民贾女士反映,她10月27日在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专门店买到一件商标绣错、面料有异味的羽绒服,投诉后却被告知,加拿大鹅“更换条款”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

12月1日加拿大鹅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就在12月1日晚上,上海消费者贾女士接到了加拿大鹅官方发来的邮件,表示同意其退货退款。

12月2日下午4点半贾女士来到了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专门店,与店长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加拿大鹅总部电话指示店长,目前门店终于同意对羽绒服进行退货退款。

上海市消保委发出灵魂三问,为何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

近日,“加拿大鹅”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关注。10月27日,上海的贾女士在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后,贾女士发现这件“加拿大鹅”的商标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除此之外,贾女士称衣服多处挂着许多长长短短的线头,衣服口袋内布料边缘没有包边,有脱线现象,面料也有刺鼻的气味。当她投诉并要求退货时,却遭到了拒绝。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就消费者所关心的加拿大鹅专门店的《更换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问题,专门约谈了加拿大鹅公司,要求加拿大鹅公司就相关条款及问题,在12月2日中午以前要给到上海市消保委,给消费者一个明确说明。12月2日下午2点,加拿大鹅公司派一人到上海消保委递交了材料。

但针对加拿大鹅所提交的内容空洞,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此份说明只是介绍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为何不能按照加拿大鹅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政策?加拿大鹅公司人员表示回去告知公司。

针对加拿大鹅今天下午提交的《更换条款》说明,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昨天问询的三个问题,加拿大鹅公司没有进行直接明确答复。

一、上海市消保委昨天希望就退换货政策能够做一个详细的解释,但此份说明通篇没有详细解释的具体内容。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加拿大鹅购买了一件衣服,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换货?具体流程是什么?如果退换货当中发生了问题,那么消费者还可以怎样与公司进行沟通?希望公司能够就相关的退换货条款,做出一个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二、消费者关注的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门店执行的退换货政策和加拿大鹅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主要市场门店的退换货政策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原因在什么地方?这也是消费者非常关注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也将进行进一步追问。

三、虽然加拿大鹅公司今天在说明函中有提到关于7天无理由退货,但具体怎么执行?说明函并没有提到加拿大鹅全球官网上购物是30天无理由退货,而在中国执行的是7天,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上海市消保委也将进一步追问。希望加拿大公司对于区别对待消费者做出解释,下周还将约谈加拿大鹅公司,具体时间待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央视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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