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人,花了数百万元买的房子真的只能用70年吗?如果到期了该如何处理?

解释这个问题前先要和大家说明一件事,所谓的70年并不是指拥有房子的期限,买房人买下的房子永远属于个人,去世后还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拥有,70年产权的讲法不确切,实际上这里的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房子是房子,土地是土地,有的土地只有40年使用期限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不可能归个人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城市里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因此,私人主体(包括企业)无法获得土地的所有权,能花钱买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相当于租入土地一段时间。

房子和土地不同,这玩意的所有权是能够买卖的,你花了数百万元买下房子后产权登记处会将该套房子的所有权登记在你的名下,只要房子不塌可以世世代代作为个人财产保有。

大家常说的“70年产权”指的是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年限。

开发商在造房子之前先要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代价自然是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同性质土地一次性转让的使用权年限是不一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商业、娱乐等用地为40年,医疗、教育、科学等用地为50年,实践中也有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的情况,可能是土地性质在使用权出让后发生变化导致的,比如从教育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地。

总之,无论第一次拍下土地对应的使用年限为多久,个人和企业是拿到的从来都不是土地所有权,是使用权,你买下房子的同时附带获得的同样是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为个人资产,买下来以后就是取得了所有权,没有到期之说,不存在租了70年的讲法。

买下房子对应的土地根本没有70年使用期限

现在的问题不再是房子到期后该怎么办(房子永远属于个人,不存在到期一说),而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如何是好,理论上来说第一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确实是租了70年,租期总有一天是会到的。

此外,很多人还忽略了一个问题,买下房子后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本不可能为70年。

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拍下土地并办理使用权登记后就开始计算了,房子建造好卖给个人后已经过了一、两年,如果遇到烂尾楼拿到房子的时候剩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连65年都不到了。

更加夸张的是在买卖二手房的情况下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更少,2019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2003年竣工的,土地使用权从2001年就开始计算。换言之,我只获得了52年的土地使用权。那些刚买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房子的人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足40年,对他们来说遇到土地到期的时间更加紧迫。

温州已经遇到过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

2016年温州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部分购房人发现他们正常买卖的二手房无法完成交易,究其原因是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这是怎么回事?哪怕部分从其它性质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也要50年了,2016年往前推50年为1966年,那个年代建造的房子应该早就不存在了。

温州的那几套房子确实遇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原因倒不是房子建造年代久远而是这批房子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导致的个别情况,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只有20年。

针对特殊情况,国土资源部当时表示将采用过渡性办法处理,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且不收费,这一棘手的问题暂时得以解决。

不过,个例不能代表整体,70年使用权的土地到期在实践中还没有遇到过。

《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

《民法典》已经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359条专门提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原文如下: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我们只需要关心住宅用地就行了,法条中提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所谓自动指的是用不着房主跑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生效,到了70年直接往后延,但延长多久、是否需要收费没有明确说明。

法条只提到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是那部法规并没提及,并且我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与之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到底怎么办国家还没做出决定,毕竟这事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续费的话涉及的金额是很高的,此外,如果真要续费必然会使那些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的房产面临价格暴跌,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

在我看来未来有关部门应该会出台利于买房人的政策,比如,《民法典》里讲的是住宅用地自动续期,既然都自动续期了那就索性不收费了;又比如,针对到期的土地收取微量的续期费用,平摊到每平方米上只有几十元或者一、二百元。

还有一种方法是将土地使用权续期费放到未来将开征的房地产税里,由于需要缴纳房地产税的人必然属于较富裕的阶层,他们享受到了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理应多贡献一些,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者的土地使用权续期费通过房地产税由需要缴纳者承担。

不论哪一种方法均不会发生花了几百万元买的房子住了没几年就遇到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缴纳高额续期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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