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十起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报酬、年假、经济补偿等内容,包括传统劳动争议、新型劳动争议和防疫期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其中,员工1年告了9家用人单位被认定碰瓷。

《工人日报》记者注意到,康某"职业碰瓷"诉家具厂劳资纠纷案件入选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9月3日,康某加入了一家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家具厂支付近140000元的赔偿金。家具厂声称,康某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

经司法鉴定,康某持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落款处“确认人:林某某(系家具厂负责人)”的形成时间,先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果等内容。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地参与了近30件案件的诉讼。其中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姜有篡改重要证据、虚报诉讼的行为,而且与不同用人单位有频繁的临时劳动关系,然后利用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通过诉讼谋利。康某提出的证据及其索赔不予受理,家具厂确认的工资数额得到确认。同时,中山中级人民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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