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

就是买了房后

不动产登记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昨天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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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

可自行申办不动产登记证

新闻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在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中,存在着办理流程复杂、办证周期长、被代理机构垄断强制代理,以及开发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购房人无法办证等问题,给购房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处负责人 刘波:“往往存在开发商不配合,或者开发商一定时间,企业不存续等一些原因,造成购房人无法办理自己的产权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群众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开发企业办完首次登记后,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环节,需开发企业、业主、按揭银行三方到场共同提出申请,缺一不可。

而在开发企业“陪同”到场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就变成了中介代理机构到场,进而演变成业主办证“等”开发商、“靠”代理机构的问题,致使交房入住的购房群众长期领不到不动产权证书。

但是从昨天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开发企业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打破被代理机构垄断强制代理办证的问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让群众更自主、更方便办理登记。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登记处负责人 刘波:“在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的时候,就要求开发商提供一个授权的声明材料,通过授权购房人自行办理登记,购房人可持自己手上的购房合同、发票、完税凭证,到登记机构,自行办理登记。”

其中,开发商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开发企业须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的范围一次性全部申请登记,并登记到基本单元。

改变以往“销售一套申请一套”的做法,解决因开发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购房人无法办证等问题,避免“尾盘”问题的发生。

登记机构将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昆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公示项目范围内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购房者提交申请后,登记机构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而且只需交纳80元登记费,如果有车位的话,则再交纳80元的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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