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四川省级财政对受灾严重的巴中、达州、南充、广元等14个市(州)紧急安排应急救灾资金336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住房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交通抢通保畅等支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7月9日以来,四川西部、北部相继出现强降雨,巴中、达州、南充、泸州、广元等14个市(州)发生严重洪灾。特别是8月7日至8日,巴中、达州、南充、泸州等地再次出现强降雨,引发洪灾、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两轮强降雨已致全省315万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人口30万余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8万余人,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3800余户,一般损坏房屋1.4万余户,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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