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一、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0189洋饼干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1305930189;产品名称:洋饼干;生产日期:2021-3-4;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箬横晨喔糕点加工厂;标识生产企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31日对当事人温岭市箬横晨喔糕点加工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同批次洋饼干销售,其余同批次洋饼干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为66.23平方米,属《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第二条规定的食品小作坊。当事人生产销售检验不合格的洋饼干,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决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640元,并处罚款5200元。(温市监处(2021)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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