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重庆大渡口跃进村街道东正社区,目光所及,树木葱茏、绿草茵茵,老人闲庭信步,儿童读书嬉戏,时光在这里缓缓流淌。作为一个典型的老旧重钢家属区,更新的不仅是社区面貌,更是居民文明素养。

东正社区从“疮疤”到“桃花源”的嬗变,恰是重庆文明行为渐成风尚的缩影。“而今走在重庆街头,一度被市民广为诟病的乱吐乱扔、高空抛物、乱闯红灯以及养宠不牵引、餐饮浪费等不文明行为,已经很少能看到。”重庆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说。

文明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重庆将近年来全社会形成的文明行为系统总结规范,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向社会颁布执行。2021年3月1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对城市秩序、公共卫生、社区文明、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医疗秩序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要求。一年多以来,广大市民将文明行为从纸面落实到实际,城市形象更加美丽生动。

文明行为背后,有着一股强大的推动示范力量。毛相林获评“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王红旭获评“时代楷模”。全市获评全国道德模范3名、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12个、中国好人31名,选树“最美教师”251名。一个个志愿团队、一个个优秀集体、一个个先进个人,他们是新时期“最美的人”,形成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带头力量。

据统计,自《条例》施行以来,重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集中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2000余人因违反条例受到处罚,查处行人乱穿马路1800余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

各区县通过运用法规和“村规民约”劝阻大操大办、婚丧礼俗违规敛财和调解处理不孝顺父母等行为5000余起,整治“活人墓”2200余起;整治老旧小区4018个、农贸市场1090个、卫生死角5.4万个;推行积分制等,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或散落垃圾26万余吨,城乡风貌焕然一新。

据了解,重庆通过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优待制度,明确表彰奖励、优待的主体、对象、条件、方式等事项。还建立参加公益服务办法,明确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情节轻微、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并完成公益服务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等。

为强化监督执法力度,该市探索出“多勤联动”执法工作组、“部门+部门”“部门+街道”等模式,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加强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发挥公职人员、代表委员、先进典型人物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重庆市人大社会委员会日前开展的《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表明:重庆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损坏公物、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传播不实信息等不文明现象大大减少。93.61%的调查对象对条例实施情况表示很满意、满意,充分说明《条例》治理有效,得到了群众的回应。

“我们通过活动引导,市民们的美好行为如同一粒粒‘文明种子’播撒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主力军和最靓丽的‘风景线’。”重庆涪陵区文明建设事务中心主任郭金坤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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